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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史可法】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  
史可法


    史可法(1601年~1645年),明末政治家,军事家。字宪之,又字道邻,汉族,祥符人(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(今北京),东汉溧阳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孙,其师为左光斗。明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,因抗清被俘,不屈而死,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。南明朝廷谥之忠靖。清高宗追谥忠正。其后人收其著作,编为《史忠正公集》。

    弘光元年(1645)正月,河南总兵许定国私通清朝,巡按陈潜夫和参政袁枢请四镇之一的高杰北上。弘光元年正月十二日夜,高杰在睢州故袁可立府第内被许定国害死,清军乘机南下。史可法闻讯长叹:“中原事不可图矣!”弘光元年(1645)四月,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,由武汉举兵东下,要清君侧,“除马阮”,马士英竟命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。史可法只得兼程入援,抵燕子矶,以致淮防空虚。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,呕血而死,全军投降清朝;史可法奉命北返,此时盱眙投降大清,泗州城陷。史可法遂至扬州,继续抵抗大清的进攻。当年五月十日,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,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,刘泽清北遁淮安,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,防守见绌。此时多尔衮劝降,史可法致《复多尔衮书》拒绝投降。《复多尔衮书》:“今逆贼未服天诛,谍知卷上西秦,方图报复。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。伏乞坚同仇之谊,全始终之德;合师进讨,问罪秦中;共枭逆贼之头,以泄敷天之愤。则贵国义闻,炤耀千秋,本朝图报,惟力是视。”不卑不亢,流传万世 副将史德威史可法追随有年,可法收德威为义子,托以后事;二十四日满洲建虏以红衣大炮攻城。入夜扬州城破,史可法自刎,被众将拦住。众人拥下城楼,大呼曰:“我史督师也﹗”,多铎劝降,可法表示: “城亡与亡,我意已决,即碎尸万段,甘之如饴,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﹗”,后壮烈就义。多铎因为攻城的满洲建虏遭到很大伤亡,心里恼恨,下令屠杀扬州百姓。大屠杀延续了十天,死亡八十万人,史称“扬州十日”。史可法死后十二日,其遗体不知下落,隔年,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。后来全祖望曾写《梅花岭记》描述此事。后清高宗弘历以其忠义,追谥忠正。 史可法是左光斗的学生,方苞曾写《左忠毅公轶事》,述说史可法与其师左光斗之间的提携情感,自是铮铮铁骨、有血有泪。


    曾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。为人谋而不忠乎?与朋友交而不信乎?传不习乎?”
    子曰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悌,谨而信,泛爱众而亲仁,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”
    子曰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,敏于事而慎于言,就有道而正焉,可谓好学也已。”
    子曰:“君子,不重则不威;学则不固。主忠信。无友不如己者;过则勿惮改。”
    子夏曰:“贤贤易色;事父母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;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
    曾子曰:“慎终追远,民德归厚矣。”
    有子曰: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;恭近于礼,远耻辱也;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。”
    有子曰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,斯为美。小大由之,有所不行。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
    子贡曰:“贫而无谄,富而无骄,何如?”子曰:“可也。未若贫而乐,富而好礼者也。”
    有子曰:“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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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入则孝,出则悌,谨而信,汎爱众,而亲仁,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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